来源:武汉房产律师——湖北济楚律师事务所 网址:http://www.whlawfc.com/ 时间:2023-02-27 14:02:06
借别人的名字买房,房子属于实际支付购房款的投资者。但要满足两个条件:借名人与名义人达成借名买房协议;借名人实际出资买房。因为借名人作为房屋实际出资人,并且在借名买房协议中应该明确约定的房屋产权的归属,一旦产生纠纷借名买房协议具备法律效力。接下来将由武汉房产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 ,具体情况赶紧跟着武汉房产律师一起来看看吧!
一、借名买房的房产属于谁?
借别人名字买房,房子归实际支付购房款的出资人。
不过,应当满足两个条件:
(1)借名人与名义人达成借名买房的合意
“以名义买房的合意”是指借用名人和名义人的协议:实际投资者以名义人的名义实际投资买房,房屋归实际投资人所有。该合意既能将借名买房的事实固定下来,又能将借名人赠与名义人房屋、名义人借款买房等情形排除。
(2)借名人实际出资购买房屋
借名买房的房屋归实际购房、出资人所有,是基于民法中的自愿原则与公平原则。借名人和名义人达成借名买房合意后,如借名人实际支付了房款,就以出资行为履行了借名买房合同,房屋归借名人所有符合公平原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二、借名买房的风险有哪些
1.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房屋的,屡屡因名义产权人反悔,导致出资人无法取得房屋产权。
2.借名购买普通房屋的,登记购房人反悔不承认借名买房之事或者登记购房人死亡,其继承人不了解借名之事,不承认借名之事。
3.第三人对登记购房人转移房产给实际出资人的行为提出异议。如登记购房人的配偶往往以婚姻法的规定提出异议,否认借名买房的事实,要求确认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4.房产被名义购房人转让或抵押,或者被法院强制执行。
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一般来说,房地产登记的名字是谁,房屋所有人是谁。但不动产登记不是房屋本身,不能决定房屋产权,它们的关系是先有房子,后有登记。因此,一旦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房屋的实际所有人与房屋登记的所有人不同,房地产登记就可以被推翻。当然,无论如何,“借名买房”都是有风险的行为。在做出这个决定之前,我们应该首先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保留所有的证据。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武汉房产律师,武汉房产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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