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武汉房产律师——湖北济楚律师事务所 网址:http://www.whlawfc.com/ 时间:2013-12-18 22:12:58
组合贷款是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运用政策性住房资金、银行运用商业信贷资金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购房贷款,是政策性和商业性贷款组合的总和,即在住房公积金额度之外的贷款需求,由银行资金解决。银行资金部分利率高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组合贷款综合利率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与银行贷款利率二者之间。 申请组合贷款要同时满足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和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条件(对于首付款的要求是20%)。 组合贷款条件:①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合计最高为所购住房销售价格或评估价值(以两者较低额为准)的80%。②单笔最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40万元人民币。③具体贷款额度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商业委托银行贷款经办人员根据借款人的具体情况(如收入等情况)审核确定。 贷款期限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借款人商定,最长不超过30年。 贷款期间利率不是固定不变的,要随着住房公积金利息利率的调整而调整,利率调整后,借款人要按照新的贷款利率还款。贷款利率一般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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