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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房产纠纷律师讲述 姐妹因房产纠纷闹矛盾,妹妹拒绝赡养母亲,还称要明确产权

来源:武汉房产律师——湖北济楚律师事务所   网址:http://www.whlawfc.com/   时间:2023-01-27 1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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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的阿珠向我们反映,她和姐姐阿卿原本同意轮流赡养89岁的母亲,但轮到阿卿赡养时,阿卿拒绝接妈妈回家。为什么呢?接下来将由 武汉房产纠纷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 武汉房产纠纷律师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姐妹俩协商共同赡养姐妹,但后悔了
阿珠告诉调解组,她的母亲今年89岁。她是家里最大的孩子。阿珠还有她的弟弟阿华和妹妹阿清。2012年,家里的老房子被搬走了。三个孩子曾经同意一起赡养母亲。然后阿华出国了,只剩下阿珠和阿清轮流赡养。
阿珠
我父亲留下的房子被拆除了。当我们给我们两个女儿时,我们说房子是给我们两个女儿的,我们必须赡养我们的父母。
阿珠说,哥哥阿华参与了老房子的建设。
据阿珠介绍,在老房子拆迁的份额中,阿华已经拿走了份额。因此,阿珠和阿青达成协议,双方同意轮流赡养母亲,剩下的两套拆迁安置房相互继承。默认情况下,他们不需要兄弟的赡养。双方每年每轮照顾母亲一次。
2021年,姐妹俩将申请两套房产权登记,姐妹俩与母亲共享房产份额。其中,母亲分享每套房产的30%,两套房产权证都有姐妹俩和母亲的名字。
阿珠
每栋房子里都有三个人的名字。我妈占两处房产的30%,我占阿清房产的1%,剩下的69%是我姐姐的。我也是。这样做不容易改变,因为要改变,需要三个人在场,也就是说,我妈妈的30%是赡养和未来生活的保障。
姐姐要求在抚养母亲之前明确房产
现在阿卿反对这样的房产分配方案。她要求两个安置房中的一个100%属于她,这样她才愿意赡养母亲,姐妹之间的矛盾就诞生了。
那么,阿卿要求在房地产登记中明确自己份额的百分比。这样的要求能实现吗?律师说可以合法实现。
律师
根据民法典的解释:财产的所有形式实际上可以分为单独所有和共有两种形式,共有可以分为共有和共有,也就是说,房屋登记可以有三种方式,即单独所有、共有和共有。单独所有权是房地产的全部,共同所有权是否有特殊的法律规定,是按照每个人的比例,顾名思义,是按照登记的比例。因此,三姐妹提出登记100%的单独所有权,法律当然可以。
姐姐:姐姐和哥哥联合刁难自己
阿卿
十年来,哥哥阿华没有赡养母亲。拆迁之初,阿华把父母拆下来的房子改成了阿华自己的名字。
阿清认为,根据三个孩子的第一份协议,每个人都应该得到一套完整的房产;但第二份协议后,姐妹和母亲共同拥有两套安置房,产权关系复杂,阿清对这样的安排不满意。
阿卿
在房地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本来说我们的名字可以独立出来,但是我二哥阿华说不,所以一定要把姐姐的名字写在我的房产里,妈妈一定要占30%。
由于阿华在国外,调解组暂时难以核实。阿清随后告诉调解组,在暂时难以确认房产份额的情况下,她愿意赡养母亲。但后来,哥哥阿华要求阿清给他15万元,然后他会配合阿清以阿清的名义做房产,不参与母亲产权的继承。
阿清认为阿华提出的要求太多了,阿珠不仅没有站在她一边,还明确表示支持,于是一怒之下拒绝和阿珠轮流赡养母亲。
阿珠的丈夫阿忠:阿清自愿向阿华表示现金补偿
阿珠的丈夫阿忠说,阿清与阿华沟通时,曾表示愿意给予现金补偿。阿珠和他的妻子没有要求阿清给钱。
阿清:在确认房产后,我支持母亲
阿青说,第二份协议是在哥哥姐姐的强迫下签署的。现在她不承认,如果她想轮流赡养母亲,她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明确登记安置房的产权。
那么,第二份承诺书有效吗?法律人员进行了分析。有证据证明签署承诺书时被迫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承诺书。
律师
   根据《民法典》第十五十条的规定,一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对方违反真实意思的民事法律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三姐姐有证据证明她在签署承诺时被迫,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承诺。
承诺书中信息的缺失和损坏会影响其有效性吗?法律人士表示,这将影响承诺书。
由于承诺书的签名受损,影响了承诺书的实质性内容,因此会影响承诺书。但在本案中,当事人承认承诺书的内容,不会影响承诺的有效性。
调解小组:建议老年人立遗嘱
确认房屋产权继承
经过长时间的劝说,阿青还是坚持要把房产分清楚,才愿意接妈妈赡养。调解组提醒,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律义务,与财产分配无关。建议姐妹俩通过协助母亲立遗嘱,确定财产分配方案,解决母亲的赡养问题。
三姐阿青同意了这个计划,大姐夫阿忠当场没有表态,说要回家和阿珠商量。调解结束后,调解组接到大姐阿珠的电话,她拒绝了。
   调解组希望姐妹俩能就母亲的赡养问题达成协议,让母亲晚年不留遗憾。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武汉房产纠纷律师,武汉房产纠纷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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