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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房产律师——湖北济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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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解决房产纠纷

来源:武汉房产律师——湖北济楚律师事务所   网址:http://www.whlawfc.com/   时间:2014-08-31 14: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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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内容:协商庭外和解也是解决纠纷的一种途径,而且比诉讼更加方便快捷。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个通过庭外和解解决房产纠纷的真实案例。

【文章导航】

一、案例简介

二、律师分析

三、相关政策

正文:

【案情介绍】

  2009年7月,被告黄X将黄XX的修房地基转让给黄某某;2010年3月13日,黄XX与XX公司签订《建房合同》,约定由XX公司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承包修建该两间门面房;2010年4月14日,被告黄某某、吴XX将该修房地基转让给高XX、邓XX;高XX为修建该房共支付建房工程款133446元。黄XX与冯XX系夫妻关系且系被告黄X的父母,黄X与芶XX系夫妻关系,黄某某与吴XX系夫妻关系,且系黄XX的远房亲戚。2011年1月,政府出台相关文件要求黄XX需将承包的0.7亩土地调剂给建房地基的所在村社,为此,双方产生矛盾,虽多次协商未果。

【律师分析】

  接受高XX、邓XX委托后,经过分析,本律师认为在本案中因政府出台相关文件要求黄XX需将承包的0.7亩土地调剂给建房地基的所在村社的事实及我方当事人无有利证据的前提下,若要妥善处理该事宜,只有通过协商的方式才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通过本律师的多方周旋,黄某某、吴XX向高XX、邓XX承担了相应的违约责任,最后促成由法院、政府、社区组织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为我方当事人取得了房屋所有权,并获得利益达十万元左右,赢得了当事人的好评。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迅速增多,社会迫切需要通过多种途径合理合法地解决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纠纷,避免当事人各种纠纷影响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安定团结。特别是律师参与或主持调解民事、经济纠纷时,方法灵活,形式多样,能够迅速抓住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有针对性地宣传国家的法律和政策,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消除怨恨和隔阂,尽快解决矛盾和纠纷,这种解决问题的方式比较和缓,不伤感情,容易被当事人接受。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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