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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是否应写明财产安全

来源:武汉房产律师——湖北济楚律师事务所   网址:http://www.whlawfc.com/   时间:2021-09-09 15: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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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租房合同是否应写明财产安全

这个法律没有强制规定,是否要写财产安全条款要看出租人和承租人是否有要求,如果有要求,则可以约定财产安全条款。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七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二、租房合同的期限不能超过多久

租房合同的期限不能超过2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以上就是给大家整理了租房合同里是否要约定财产安全条款的内容,从这些内容中可以了解到租房合同的内容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法律并没有做具体的规定,但一般是包括租房合同的期限和租金的给付方式及数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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