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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有权拿走担保人的房产证吗

来源:武汉房产律师——湖北济楚律师事务所   网址:http://www.whlawfc.com/   时间:2013-12-18 22: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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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把担保人的房产证拿去抵押合理吗?我给朋友做担保借了一笔钱,但是我朋友现在跑了,借款人把我的房产证拿走做抵押,说在20天内还钱,不然把我的房子卖了还钱。请问借款人的做法合法吗?谢谢 菏泽律师解答:《担保法》第十二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你既然为你朋友担保,就要承担担保的义务,承担还款义务,那么借款人就有权要求你还款,但是,他拿走房产证做抵押,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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