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 范正武 律师个人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武汉房产律师——湖北济楚律师事务所 > 房地产纠纷案件所需证据材料介绍

武汉房产律师——湖北济楚律师事务所

联系我们

  • 姓名:范正武
  • 手机:18164268466
  • 邮箱:81803772@qq.com
  • 证号:14201201010548503
  • 律所:湖北济楚律师事务所
  •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139号汉商大厦1415室(地铁4、6号线钟家村站E1出入口旁)

房地产纠纷案件所需证据材料介绍

来源:武汉房产律师——湖北济楚律师事务所   网址:http://www.whlawfc.com/   时间:2016-09-19 15:09:03

分享到:0

  核心内容:在提起房产纠纷诉讼的时候需要提供什么证据?下面,房地产诉讼的时候可以根据下文寻找和保存证据。

推荐阅读:

二手房交易流程

房产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你在起诉或应诉时应向本院提交必要的证据或证据线索,以证明自己的主张或反驳主张。否则你的主张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要承担败诉的后果。以下是你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

一、房屋产权纠纷

  1、提供争议房屋的土地房产证、私有房屋产权证书、建房申批手续,继承或接受赠予的证明材料,通过买卖、典当或抵押取得房屋产权的,应提供买卖、典当或抵押契约。

  2、提供房屋座落地点、间数、结构、面积及使用情况等证明材料。

  3、房屋共有的,应提供共有的形式;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共有房屋的形成原因:是共同建造、共同购买、共同继承、共同受赠或其他原因等证明材料。共有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4、提供知情人的证人证言。

二、房屋租赁纠纷

  1、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或协议,口头租赁协议应提供无利害关系人的证人证言。

  2、出租人和承租人履行义务的情况。

  (1)承租人欠租的,应提供欠租时间、金额、承租人所在单位对房租补贴情况等证明材料。

  (2)承租人私自拆改房屋的证明材料。

  (3)承租人擅自转租、转借或空闲房屋的证明材料。

  (4)承租人改变房屋用途的证明材料。

  (5)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而损害公共利益的证明材料。

  (6)出租人强撵承租人腾房时有无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害等证明材料。

  (7)房屋毁损、倒塌出租人拒绝修缮或承租人自己修缮房屋所需费用等证明材料。

  3、双方现住房情况及发生纠纷的原因和妥善处理的条件等证明材料。

三、房屋买卖纠纷

  1、提供买卖契约或公证书。无买卖契约的提供交付房屋和房款的凭据、证人证言。

法律咨询热线:
18164268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