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 范正武 律师个人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武汉房产律师——湖北济楚律师事务所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韩玉山与定兴县房地产公司房产纠纷一案的函

武汉房产律师——湖北济楚律师事务所

联系我们

  • 姓名:范正武
  • 手机:18164268466
  • 邮箱:81803772@qq.com
  • 证号:14201201010548503
  • 律所:湖北济楚律师事务所
  •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马鹦路191号季佳·里美好广场2908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韩玉山与定兴县房地产公司房产纠纷一案的函

来源:武汉房产律师——湖北济楚律师事务所   网址:http://www.whlawfc.com/   时间:2014-05-18 14:05:18

分享到: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韩玉山与定兴县房地产公司房产纠纷一案的函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冀法(民)[1989]126号关于韩玉山与定兴县房地产公司房产纠纷一案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我们认为该案当事人之间的房屋产权纠纷属于土改中遗留的落实政策问题,定兴县落实私房政策办公室和县政府既已行文确认该房屋的产权归属,原告对该处理不服,根据我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诉讼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3)条之规定,应告知其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 以上意见供参考。

法律咨询热线:
18164268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