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武汉房产律师——湖北济楚律师事务所 网址:http://www.whlawfc.com/ 时间:2016-07-21 14:07:00
【事实概要】
2011年11月1日,一名姣好面容中写满了愁思的年轻女子走进了著名的北京盛廷律师事务所,段福惠律师接待了这名叫做刘叶迪(化名)的女子,并听着她用时而平缓时而局促不安的语调将她的“强拆危机”前因与现状娓娓道来:
——前因篇
2009年9月15日,北京市土地储备中心东城区分中心取得了东交民巷29、31号院联合储备开发项目的《房屋拆迁许可证》。刘叶迪承租的直管公房恰在拆迁范围之内。
动迁之后,公房产权单位北京市东城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随即作出《房屋所有权人放弃声明书》,决定将涉案房屋产权放弃并归刘叶迪所有。经拆迁评估,涉案房屋可得补偿款约270万元,较刘叶迪的期望值相去甚远,因此几次谈判均不欢而散。
2009年12月中旬,北京市土地储备中心东城区分中心向东城区房屋管理局申请了拆迁裁决。次年4月中旬,东城区房屋管理局作出裁决结果,责令刘叶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6日内腾房搬迁,而拆迁人则须一次性补偿刘叶迪330万元。
面对裁决书,刘叶迪变得忐忑不安起来:如果选择履行裁决结果,非理想补偿委实令自己难以接受;而如果选择不履行,强拆命运就在看得见的未来向自己招手。一番艰苦的思想挣扎之后,她终于为自己找到了第三项选择——委托了北京市一家律师事务所,签订了一年半的固定期限维权合同,以求化解强拆之难、实现理想补偿。
——现状篇
历经一年又半载的春华秋实、夏炎冬寒之后,时光已然定格在2011年10月下旬。此时此刻,刘叶迪的委托律师已经走完了委托合同约定的一年半代理期限,也依约打完了拆迁许可证诉讼(被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拆迁裁决诉讼(一、二审均败诉)。然而,局面仍然未有实现优势逆转:一方面,拆迁人一方虽然将补偿额度提升至600万,但仍非刘叶迪所亟理想补偿;另一方面,鉴于刘叶迪一方所走法律程序已经“山穷水尽”,拆迁人向东城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司法强拆。
是接受600万补偿?抑或是在无限未知中被动等待司法强拆?抉择之难再次横亘在刘叶迪面前。而更让刘叶迪觉得“凄凄岁暮风,翳翳经日雪”的是,其代理律师一边决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解除代理关系,一边劝其接受600万补偿,“弃兵保帅”……
执行期限日日逼近,执行庭法官频频来到刘叶迪单位做其思想工作,而律师,则在这个关键时刻绝尘而去。不过,四面楚歌的境地并没能让刘叶迪就此妥协,权利意识强烈的她决定为权利而斗争到底,于是,便有了文章开篇的那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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