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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双方应表示,只有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才能真正实现双方的利益理想。因此,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无权代理、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签订的合同,原则上不是买卖双方的真实意思,视为无效。接下来将由武汉房产纠纷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 ,具体情况赶紧跟着武汉房产纠纷律师一起来看看吧!
一、二手房买卖到过户多久
二手房买卖过户登记期限自收到材料后30天内完成,但如果申请登记材料齐全,变更登记一般可在当天完成。《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应当分别按照下列情况办理:
(一)属于登记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要求提交所有更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当场更正后,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四)申请登记的不动产不属于本机构登记范围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登记权的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未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视为受理。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二手房买卖的条件
1、房屋已取得《房屋权证》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和处分权利的合法凭证。
作为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不仅是国家对房屋所有权的确认,也是房屋所有人的权利证书。因此,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应首先检查卖方是否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书》。
2、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房屋买卖行为复杂,涉及标的金额较大,法律一般禁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参与,否则房屋买卖合同就会被视为无效,除非事先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事后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3、房屋已经共有人同意出售根据民法典和民法典的规定,共有人未获其它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其行为无效。
为保护购房行为,购买存在其它共有人的房屋时,应审查其它共有人是否同意出售,比如夫妻一方出售房屋,应审查另一方是否同意出售。
4、根据《民法典》和《城市住房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抵押人应当经抵押权人同意处理抵押房屋,否则不得转让房屋。
也就是说,根据规定,房屋抵押应办理抵押登记,并在权属证书上记载抵押情况,购房者可审查权属证书原件来查看房屋是否有抵押。
5、买卖双方应当表意真实房屋买卖只有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进行才能真正实现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理想,因此,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无权代理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所签订的合同,皆非买卖当事人真实意思,原则上视为无效。
所以,买卖双方要表达真实意愿,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合同。
我们可以知道,二手房买卖过户登记的期限可以在收到材料后30天内完成。二手房买卖过户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小产权房不能过户。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武汉房产纠纷律师,武汉房产纠纷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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