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武汉房产律师——湖北济楚律师事务所 网址:http://www.whlawfc.com/ 时间:2016-01-25 14:01:01
近期,关于保障房的两则新闻非常引人关注。一则是房地产行业“十二五”规划有望在本月底形成初稿,根据规划,2011年和2012年两年内,全国保障性住房将再建1300万套;另一则是审计署公布了19个省市2007年至2009年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审计调查结果,审计发现共计2亿多元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被套取挪用,北京、上海等22个城市未按规定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按时足额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共计少提取146.23亿元。
前者给城市中低收入者以莫大的想象空间,后者则残酷地将想象拉回现实。审计署的报告甚至可以成为一个合理联想的起点,或许,地方政府许诺般的保障房建设计划,只是浮云般的纸上画饼。
在房价飞涨、调控频出的这些年,保障房每每被人寄以厚望,又每每令人失望。就连被视为保证城市低收入家庭居住权“最后堡垒”的廉租房,也没能逃脱被异化、被忽视的命运。
本次审计署报告指出的没有按时按额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廉租房建设资金的城市,多是具有建设国际城市雄心的一二线城市,其卖地收入不可谓不多,资金实力不可谓不强。但是,为何在保障房建设上如此懈怠?在各种“盛会”上财大气粗的地方政府,为何在保障房建设上表现得吝啬异常,甚至连中央下拨的资金也要套取挪用?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很多地方政府还没有将保障房建设放到应有的高度。上报规划、申请拨款时大多信誓旦旦,实际投入建设时却处处“缺斤少两”。这显然与政策意图格格不入。
往大里说,保障房的建设是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职能所在,也是关心民生、维护社会公义的重要体现。特别是在商品房价格高涨的背景下,保障房更是保证中低收入家庭“住有所居”、稳定民心的重要举措。一个负责任的政府,也理应对此加以拱卫。
往小里说,保障房的建设也是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论调控以严厉的行政干预手段,强行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也是为住房的供应,特别是保障房的供应留以时间。这点,从主管部委今年严厉的措辞以及签军令状的举措中已可看出端倪。诸多地方政府,对此也应有非常清醒的认识。
为了防止保障房成为停留在纸面上的空头承诺,中央政府应加强问责制的实施。保障房建设不力的地方政府要被问责,这已提过多次,但是从未得到真正的落实,反而越是建设不力的地方政府越是从中受益,形成逆向效应。
这也就造成了地方政府的集体“不买账”,事实也证明这种没有细则支撑的“问责警告”已经没有效果。典型的例证是,2009年廉租房竣工比例只有1/3,但从未见任何地方官员被中央问责。200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调研保障房建设情况,截至8月底,当年地方政府的保障房投资完成率仅为23.6%。但此事至今仍无下文。
如今,廉租房保障资金的人为欠账,已经明确无误地公开。在审计署披露了问题之后,主管部门就应该立刻跟进问责。因为只有真正将问责落实到行动上,保障房建设才能脱离尴尬处境。
法律咨询热线:
18164268466